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8、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而发生的纠纷。
劳动仲裁最有力的证据有:
第一是劳动合同,是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义务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第二是提供劳动的材料原件。第三申请法院向有关单位、部门调查取证。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以及代发工资协议。第四,请在职期间的同事提供证人证言。申请仲裁需要准备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被申请人身份证明、送达地址确认书等材料。劳动仲裁流程如下: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